规划审批流程及所需提供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已于2009年11月13日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通过。总体规划待省政府批复后,规划局组织编制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绥芬河人民政府批准的控详规划做为具体建设项目实施的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提供材料
|
1、预备立项通知单、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出具申请说明书) |
|
|
2、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用地证明文件;招、拍、挂的土地应提供确权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
|
|
3、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承诺书(由建设单位出具) |
|
|
4、特殊项目需有相关部门意见 |
|
审批流程:预备立项通知单 —测量—现场踏勘—规划设计—消防部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意见—规委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7天以上)—土地衔接卡—衔接卡回执—《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单(仅为涉外项目、工业项目)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提供材料
|
1、立项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正式文件 |
|
|
2、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 |
|
|
3、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详细规划图和电子文件 |
|
|
4、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工业项目) |
|
|
5、特殊项目需有相关部门意见 |
|
审批流程:正式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单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所需提供材料
|
1、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意见 |
|
|
2、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地质勘测报告 |
|
|
3、建筑(市政)设计报批图、效果图(多方案比较)及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4、建筑(市政)设计承诺书(由设计单位出具)。 |
|
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建筑(市政)设计报批图、效果图、地勘等—《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单
办理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所需提供材料
|
1、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
|
|
2、需批后公示项目,设置完成批后公示牌 |
|
审批流程:与档案馆签定《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需批后公示项目,设置完成批后公示牌———监察科、勘测科放、验线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所需提供材料
|
1、《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 |
|
|
2、《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
|
|
3、《建设竣工档案合格证》 |
|
审批流程:竣工测量成果—现场验收—《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竣工档案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注明: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单函告单位主要包括:消防、环保、气象、地震、人防、建设、执法、安监、水务等部门,具体建设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函告相关单位。
友情提示: 请将上述各流程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一次性交到我局,以便尽快为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如因您单位不能一次性将所需材料交到我局,而引起的不能正常办理审批手续所带来的麻烦,请多谅解!(联系电话:0453-5887709、5887712)
通知书领取人: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